秘电奇谈>科幻>征服美职篮 > 第1626章 魔戒
    最糟糕的是,他们就像苹果箱里的烂苹果,如果你不及时处理,它会迅速传染,把果箱里其他苹果也弄烂。烂苹果的可怕之处在于它那惊人的破坏カ。一个正直能干的人进入一个混乱的部门可能会被香没,而一个无德无才者能很快将一个高效的部门变成一盘散沙。

    组织系统往往是脆弱的,是建立在相互理解、妥协和容忍的基础上的,它很容易被侵害、被毒化。破坏者能力非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,破坏总比建设容易。一个能工巧匠花费时日精心制作的瓷器,一头驴子一秒钟就能毁坏掉。

    如果一个组织里有这样的一头驴子,即使它拥有再多的能工巧匠,也不会有多少像样的工作成果。如果你的组织里有这样一头驴子,你应该马上把它清除掉;如果你无力这样做,那就应该把它拴起来。

    NBA案例:发生在罗德曼身上的很多事情,很适合用酒与污水定律来解释。在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中,他先后效力过5支球队活塞队、马刺队、公牛队、湖人队和小牛队。除了在湖人队和小牛队罗德曼是混饭吃之外,在前三支球队,罗德曼都是有足够的能力不辱使命的。

    86-93年,罗德曼在底特律活塞队度过了7个赛季:虽然在兰比尔等人的教导下,他打球不够光明磊落,并且为自己得了坏孩子的称号,但他当时是在尽最大的能力为球队做贡献。

    “…我对当年的活塞队还是抱着特别的感情。我们拥有一切,对我而言,那支队伍相当特别,因为那是我崛起的地方,也是我学习如何参与比赛的地方。”所以,活塞队时期的罗德曼,是球队团结稳定、积极向上的一个因素。

    然而,当93年,罗德曼转会到马刺队的时候,事情便发生了改变:虽然罗德曼的到来使球队变得更加强大,但他的特立独行、惟我独尊让马刺队吃尽了苦头。

    他最不耻三类人,或者说他把三类人看成自己的敌人:首先是斯坦恩NBA的总裁。因为斯坦恩要维护NBA的形象,不允许罗德曼为所欲为,对罗德曼的很多行为都会给以处罚。

    这让罗德曼很不爽,他认为斯坦恩干涉了他的自由,所以他就要和他对着干;第二类人是马刺队当时的主教练希尔,以及对希尔指手画脚的球队总经理波波维奇。

    因为,他们希望驯服罗德曼,使罗德曼听从指挥,在球场上更大地发挥作用。但当时的罗德曼已经获得了两个总冠军,自视极高,他甚至希望教练听从他的指挥,这种矛盾便不可调和了;第三类人是罗宾逊等球员。

    罗宾逊是马刺队的绝对核心和精神领袖,工资比罗德曼高很多,但罗德曼认为罗宾逊是高薪低能,在关键比赛中总会拉稀。

    反而自己这种能左右比赛胜负的选手不受重用,挣得钱还很少。事实上,罗曼无论在活塞队,还是在马刺队,即使在公牛队,他挣得钱都不和他的名声成正比。

    在这种思想指导下,罗德曼成为球队中的不稳定分子,也可以说是一个破坏者。在94赛季季后赛的第二轮比赛中,马刺队对阵湖人队。

    第三场比赛,罗德曼在第二节被换下场,当时他很不满,在场边脱掉球鞋,躺在记者席旁边的球场底线前…暂停的时候,罗德曼也不站起来,不到教练面前听讲战术……后来,马刺队输掉了那场比赛。

    当时,摄像机一直对着罗德曼,播出后马刺队的管理层大为光火,联想到罗德曼平时的所作所为,他们认为罗德曼已经影响到了球队的团结,于是決定对罗德曼禁赛。在随后的比赛中,马刺队团结一致,将湖人队淘汰出局。

    对于团队中破坏者,最英明的决策就是将他清除出去,或者限制他的行动。从结果来看,马刺队对罗德曼禁赛的决策是正确的。

    然而,由于对罗德曼还抱有幻想,没有真正认识到他的破坏力,在西区决赛中,马刺队重新起用罗德曼。但此时的罗德曼,已经对被禁赛怀恨在心,根本不可能全心全力为球队做贡献了。

    在淘汰湖人队之后,球队有三天的备战调整时间,但罗德曼却在那三天的空档里到拉斯维加斯赌博去了。后来经过百般动说,他回到球队,但在比赛中,他拒绝执行主教练的战术意图。

    当时罗宾逊防守奥拉朱旺相当吃力,主教练希望罗德曼单独防守奧拉朱旺,或者协防他,但罗德曼断然拒绝。在球队失利后他还在休息室里对所有人大肆咆哮……最后,火箭队获得了最终的胜利,并获得了那个赛季的总冠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