秘电奇谈>都市>星空蕴道 > 第八百章 离别之前
    人生有四大喜事,‘久旱逢甘霖,他乡遇故知,洞房花烛夜,金榜题名时’。但叶霄的洞房花烛与别人不同,他一个人呆在某间房内,到现在心情都未曾平复。自己一直调戏的侍女瑶铃竟然是师尊的分身,而且师尊陨落之后本知还转移到了瑶铃身上,想起此事就让叶霄后怕不已。然而他更担心的是生命神庭,那个没有人知道到底有多强的神秘势力为何会盯上无忧上帝,昊天上帝虽然被重创,但他还会不会继续针对自己。

    “哎,我不过一阶元仙,为何每次遇到的都是这些事情。天魔王也罢,昊天上帝也罢,是我该面对的吗?”叶霄心中满是苦涩,在绝对的力量差距面前他的智慧派不上太多用场。然而神境并不是那么容易突破的,天才如他如今离神境也还差的很远。既然无事可做,叶霄又取出了许多图纸,开始研究起‘魔源波动炮’来。“要救回小草必然会与第三天魔王为敌,若我真的生了什么意外,这些资料却不能丢失,还是找个时间备份放在瑶铃那里让她转交给萧祈然吧。”

    叶霄此刻却不知,他的卧室之内无忧上帝和江楼初雪正谈论着他。

    “叶霄的命数极硬,他不是那么容易死的,但他一路走来太过轻松,这一次让他吃点苦头也好,免得他还真觉得天下人都像他那般。”江楼初雪对无忧上帝说到。

    “哎,他拥有着冠绝人世的力量,仅仅是大道便掌握了十三种,除却永恒天魔王外世间再无敌手,他为何非得转世重生,走这一遭?转世重修恐怕也不会是永恒天魔王的对手啊?”无忧上帝追问道,她对于叶霄的转世还是不太明白。

    江楼初雪摇了摇头,“当年的事情你知道的并不详尽,叶霄作为众圣之师带领我和古神一族轻易抵御的前五位天魔王,然而第六天魔王的实力太过强大,超乎了所有人的想象,祂能轻易毁灭一切存在。叶霄与祂打了个赌,料定世间存在祂毁灭不了的东西,后来他便用自己领悟的十三种大道中的十二种道凝聚了一朵花,也便是十二色花。这一次是叶霄赢了,天魔王的确没有办法将之毁灭,于是答应叶霄的要求放过了古神一族,并根据祂和叶霄之前的约定保留了地球,作为原初宇宙唯一的文明火种。叶霄好奇为何与梦烟尘和岁璃修成道侣后他便能与她们合体,其实这有什么奇怪的,因为她们本就是属于他的力量。”

    “我亦不知叶霄跟永恒天魔王说了什么,在那之后他便提出要转世重生的想法,而我怕他寂寞却是让十二色花去陪他,实则让他重新感受并渐渐找回自己的力量。他转世之前本来吩咐任何人都不得插手他的命数,然而无论是我也好,他的那些徒弟们也罢,谁能忍受他被人所辱于是纷纷下场,参与了他如今的命途。”江楼初雪从头解释道。

    无忧上帝眉头微皱,“叶霄到底是什么来历,你们插手不怕打乱他的计划吗?”

    江楼初雪微微一笑,“我认识他的时候也才刚诞生意识不久,自然不知道他的来历,而他的那些徒弟也是由他点化,更是对他的身份一无所知。至于打乱他的计划?我们本就是他命数的一部分,没有人能超脱命数之外,又何谈打乱一说,你觉得他自己猜不到我们的举动吗?他自然知道,只是不希望我们过多的干涉罢了,我也只在关键时刻现身。就好比这一次,他自己既然选择了去往青天圣地,虽然我已经预测他将有一场劫难,但并未阻止他。至于他为什么一定要转世,恐怕只有他和永恒天魔王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“妙妙,如今你的事才是重点,无论是我还是叶霄对生命神庭都不是很了解,为何他们会突然盯上了你?”江楼初雪问到。

    无忧上帝圣妙妙摇了摇头,“我也毫无头绪,在此之前我从未跟生命神庭打过交道。”

    “哎若是如此那只能说明生命神庭与你的身世有关。”江楼初雪叹息道。

    “我的身世?”无忧上帝不解问到。

    “我和叶霄发现你的时候,你被放置在一件宝物中在宇宙中漂泊,那时候还是个婴儿罢了。叶霄说过你可能不是原初宇宙的人,也许是从时光长河之中流浪到原初宇宙罢了。”江楼初雪说到。世间之人都不知道无忧上帝其实并非神魔宇宙的人,她也不是古神一族,不过是后来出现在无忧上界,多次救上任无忧界王于水火之中,最后从对方手中接管了无忧上界罢了。所以无忧上帝的身世世人都不知道,也不可能知道。

    无忧界王神魂一震,如此说来生命神庭很可能真的知道自己的身世,不过根据他们对自己的态度这未必是什么好事,自己最好还是隐藏的好。

    “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你,你如今还是隐藏好为妙,叶霄的实力未恢复之前我们没有对抗生命神庭的资本,我因为构造神界联通原初宇宙和神魔宇宙损失了大部分力量,如今都未必是此间天道的对手,我们如今要做的只有隐忍。至于叶霄那边你倒是不必担心,他有自己的路,何况还有我看着。”江楼初雪最后说道。

    当瑶铃和江楼初雪二人醒来之时,却是面面相觑,她们怎么睡在一张床上?叶霄呢?

    “叶霄!这是怎么回事?”二人找到叶霄想问个明白。

    然而叶霄却是有苦说不出,他猜想初雪应该是被自己师尊带过去了,但这些事情却不能告知瑶铃,这是给他留了一个大坑呢!